有限合伙人退伙的規定(股東退出機制協議)
發布日期:2022-09-05??正穗財稅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
在公司發展形勢不好的時候,有合伙人提出要退出,該怎么辦?
顯然,這時正是公司發展面臨困難的時候,非常需要合伙人的支持,創業合伙人若在這時退出,無疑會給公司的發展帶來很嚴重的后果。所以,此時就需要一套完善可行的退出機制來保證公司的發展。
下面一個案例:
彭女士是一名資深的舞蹈老師,一年前,她與2個朋友合伙開了一家舞路工作室。起初,3個人各自出資5萬元,于是,她們就將舞蹈工作室的股份平均分配。由于3個人都是好朋友,也沒有開公司的經驗,所以,她們只是在口頭上約定了股份分配的事情,并沒有簽訂合伙協議,更別說制定退出機制了。
當時,她們租了ー個100平方米的門店,一次性交付了一年的租金,共6萬元。之后又將門店裝修了一番,花了2萬元。購買道具、服裝花了1萬元。舞蹈工作室就這樣成立了。舞蹈本是彭女士非常熱愛的事業,她將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工作室的經營中。盡管如此,但由于前期宣傳工作不夠充分,因此招生情況并不理想。即便如此,彭女士依然帶著十分高昂的熱情投入招生和教學中,但是其中有一位合伙人逐漸喪失了信心,每天的工作熱情不高,也不夠積極。彭女士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因為她擔心朋友會退出合伙,這樣工作室的運營資金就會面臨匱乏的情況。
沒多久,這位朋友還是提出了退出,因為大家都是朋友,且當初沒有制定退出機制,所以,彭女士與另外一位合伙人只得同意這位朋友退伙,而這也讓工作室一下子陷入了資金危機之中。
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合伙人都是朋友關系,因為大家都會覺得朋友是值得信賴的人。但同時,由于朋友關系的限制,讓很多合伙人不好意思談論退出機制的問題,大家都感覺“談錢傷感情”。而往往就是因為死要面子,最終將辛苦創立的公司逼上了絕路。其實,合伙人在合作之初提出看似苛刻的條件,才是對朋友的尊重和負責。
以上的案例,彭女士的朋友在工作室最困難的時候提出退出,雖然彭女士與另一位合伙人同意了,但是彭女土以后還會與這個人做朋友嗎?這樣的朋友還值得信賴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相反,如果她們在創立工作室之初就制定了退出機制,即使朋友提出退出,也不會對工作室造成致命的打擊。
在公司成立之前,就要先將以后可能會遇到的不良情況、不利發展因素等統統提出來,大家根據這些內容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這才是成熟的合作模式的體現,才是真正能保證公司長足發展的做法。
比如,合伙人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退出?退出的時候應該怎樣分配利潤?這些都需要事先談好,并列入合伙協議中以免以后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在公司運營過程中,沒有人敢保證公司的運營情況會一直處于良好狀態,所以,在制定退出機制時,要考慮以下3個主要內容。
1.合伙人可以退出,但不能帶走股份
凡是在公司運營的低谷期提出退出的合伙人,根本沒有必要與他們再合伙。所以,對于這類合伙人的退出要求,最好是爽快地答應。但是,為了公司的發展,不能讓他們帶著公司的啟動資金和股份退出,尤其是在公司經營處于虧損的狀況下。因為此時正是公司發展的下行期,公司面臨著較大的風險。
2.規定資金占股與參與占股分離
大多數合伙人創立公司都是這樣一種模式,即創立初期按照出資額分配股份。這種分配方式在創業初期是比較適用的,但是隨著公司的發展,這種股份分配方式的弊端也就逐漸暴露出來。因為在公司運營的過程中,不僅要依靠資金,而且人力在其中也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這種股份分配方式在后期會讓合伙人產生不平衡感。
所以,為了避免合伙人產生不平衡感,也為了避免給公司的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有必要規定資金占股與參與占股分離。
當然,在實際分配的過程中,還可以根據其他具體情況來制定分配標準。總之,將兩者分離開來,既能保證公平性,又能調動合伙人的工作熱情。
3.違反規定須賠償高額違約金
為了讓合伙人不輕易退出,有必要事先制定有關違約金賠償的規定。而且違約金的數目越大,合伙人越不容易退出。當然,違約金也不能高得太離譜,略高于退伙將會給公司帶來的損失是最合適的,這樣也能起到保護其他合伙人權益的作用。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退出機制應該是針對所有合伙人而制定的,而不是只針對一部分合伙人。否則它就失去了公平性,即使事先制定了規則,其實際意義也不會太大。因為不公平的退出機制會影響合伙人之間開誠布公地討論問題,不利于團隊信任感的建立,而這些都是公司發展的重要前提。所以對此,創始人要慎重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