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利率法攤銷(攤余成本實際利率法公式例題)
發布日期:2022-09-20??正穗財稅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
實際利率法在《新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第6號、第13號、第14號、第17號、第21號和第22號等,眾多會計準則中都廣泛的運用。新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只要存在信用會計期間,且具有遞延融資性質,往往都要采用實際利率法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進行折現。
而舊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采用直線法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進行攤銷進入當期損益。新準則與以前舊準則相比更加科學合理地確定相關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各會計期末的攤余成本,以及各會計期間的實際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以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
新《企業會計準則》頒布以來,實際利率法在會計實務中的應用范圍極其廣泛,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更加客觀地反映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賬面價值,切實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
一、會計準則中涉及實際利率法的業務分類
1.具有債務性質
(1)具有融資性質的延期付款購買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會計處理: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至財務費用;
(2)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會計處理: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至財務費用;
(3)長期借款,會計處理:計提利息費用并將其計入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等;
(4)發行長期債券,會計處理:應付債券,計提利息費用并將計入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等;;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前計提利息費用并將其計入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等。
2.具有債權性質
(5)具有融資性質的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會計處理:分攤未實現融資收益并沖減財務費用;
(6)融資出租固定資產,會計處理:分攤未實現融資收益并沖減財務費用;
(7)購買債券,按購買意圖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兩類,會計處理:計算利息收入并將其計入投資收益;
(8)特殊行業購買存在棄置費用的固定資產,會計處理:計提預計負債利息費用至財務費用。
二、會計準則中實際利率法的應用
采用實際利率法,按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認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其中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
(1)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2)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即:實際利率法基本計算公式:實際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應收利息=票面面值票面利率;期末攤余成本=初始金額-已償還本金-累計攤銷額-減值損失。
公式擴展一:期末攤余成本=面值尚未攤銷的利息調整(折價發行)=面值+尚未攤銷的利息調整(溢價發行)
公式擴展二:期末攤余成本=未來現金流入的現值=預計每年產生的利息流入的現值(實際利息現金流入)+到期日產生的現金流入的現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