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變化(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準則)
發布日期:2022-10-15??正穗財稅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
新政府會計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不再執行原制度。為了確保新舊會計制度更好的銜接過渡,小編今天就新政府會計制度下,事業單位財務會計資產類科目與原科目作了個對比,方便大家理解。
一、與原制度相比較無變化的科目:
1.庫存現金2.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3.財政應返還額度4.短期投資5.應收票據6.應收賬款7.應收股利8.應收利息9.無形資產10.公共基礎設施11.政府儲備物資12.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與原制度相比較有變化的科目
1.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將原“銀行存款”科目拆分為“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科目。
2.預付賬款
與原制度相比較,不僅包含了原“預付賬款”科目,還包含了原“在建工程”科目中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的內容。
3.其他應收款和在途物品
新制度將原“其他應收款”科目拆分為“其他應收款”科目和“在途物品”科目,其中“在途物品”為新增科目。
4.庫存物品、加工物品、工程物資、政府儲備物資、受托代理資產
新制度將原“存貨”科目核算的明細拆分為五個科目:“庫存物品”、“加工物品”、“工程物資”、“政府儲備物資”和“受托代理資產”。
5.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
新制度將原“長期投資”科目核算的明細拆分為兩個科目:“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
6.固定資產、文物文化資產和保障性住房
新制度將原“固定資產”科目核算的明細拆分為五個科目:“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和“保障性住房”。
7.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和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新制度將原“累計折舊”科目核算的明細拆分為三個科目:“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和“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8.在建工程
新制度將原“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明細拆分為兩個科目:“工程物資”和“在建工程”,新“在建工程”科目中要剔除原“在建工程”中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的內容。
9.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與原制度相比較,僅是把原“累計攤銷”科目改為“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10.研發支出
“研發支出”為新增科目,原制度無該科目。
11.受托代理資產
“受托代理資產”為新增科目,原制度無該科目。
12.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為新增科目,原制度無該科目。
好了,看到這里,相信大家都已經了解了事業單位的政府財務會計資產類科目與原制度對比的內容,希望能加深大家對政府財務會計資產類科目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