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成本法和變動成本法的區別有哪些(講述完全成本法計算公式)
發布日期:2022-12-14??正穗財稅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
完全成本法亦稱"全部成本法"、'歸納成本法"或"吸收成本法"。完全成本法就是在計算產品成本和存貨成本時,把一定期間內在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制造費用和固定制造費用的全部成本都歸納到產品成本和存貨成本中去。由于完全成本法是將所有的制造成本,不論是固定的還是變動的,都吸收到單位產品上,所以這種方法也稱為"歸納(或吸收)成本法"。
完全成本法優缺點
優點
(1)刺激企業加速發展生產的積極性
按照完全成本計算法,產量愈大,則單位固定成本就愈低,從而整個單位產品成本也隨之降低,超額利潤也愈大。這在客觀上會刺激生產的發展。
(2)有利于企業編制對外報表
由于完全成本計算法得到公認會計原則的認可和支持,所以企業必須以完全成本計算為基礎編制對外報表。
局限性
(1)確定的分期損益難于適應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
(2)固定成本分配具有主觀隨意性
完全成本法的計算公式
“完全成本法”是把企業某一會計期間發生的全部生產經營費用即與產品聯系的制造成本和與會計期間聯系的管理費用均計入產品生產成本的一種成本計算方法。
制造成本+期間費用=完全成本
制造成本法”是指把生產費用中與產品制造有聯系的制造成本計入產品生產成本;管理費用作為期間費用,于會計期末一次計入當期損益,不向任何形態的產品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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