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是什么樣的人(民法的基本原則主要的內容)
發布日期:2022-12-29??正穗財稅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
1、什么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簡單歸納為:8周歲以下的孩子,經法院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不是說這些人生活上沒有行為能力,而是法律認為這些人生活上基本沒有認知能力,完全處于弱勢群體,故法律為了保護這些就確認這些人在法律意義上沒有行為能力,因此他們所作出的民事行為也都是無效的。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做的行為均無效?
是的,無效,意思是他們在法律上做任何行為都是無效的,監護人如果追究是要返還的。
比如:小孩子買東西、精神病人簽合同等都是無效的。
典型案例:6歲孩子打游戲充值上萬元,這些充值行為是無效的,父母可以通過訴訟要求游戲公司返還全部財產。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打傷人的行為有效嗎?要不要賠償?
先糾錯:打人行為不是法律行為,是一個事實行為。(有興趣的可以自學一下法學理論,這里就不分析了)。
因此打人行為不分有效無效,只分有沒有發生。
發生了,就要進行賠償。
誰來賠?監護人,一般是父母。
所以被8周歲以下的孩子侵權了,只能找他監護人追究賠償責任。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贈與行為是否有效?
答:無效。
不管是以前的《民法通則》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貫徹民法通則的司法解釋》都明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他人不得以行為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為由,主張以上行為無效。”
但這一規定在《民法典》中并無體現,《民法典》只說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并未沒有說存在例外情形。
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贈與的行為也是無效的。
附法條:
《民法典》第二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一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監護人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