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怎么填寫(企業免征增值稅賬務處理)
發布日期:2023-01-04??正穗財稅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
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一般為多少?小微企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但是小微企業也存在不少劣勢,例如財力不足,競爭力不足等,國家對小微企業有不少的減免政策,下面是相關的介紹。
一、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為多少
日前,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明確從今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同時,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積極采取多項工作措施,對納稅人普遍關心的問題,提供了專業的解答,幫助大家更好理解,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二、小微企業增值稅減稅政策
總局發布4號公告中明確了小規模納稅人是以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在內的所有應稅行為合并計算銷售額,和3萬元免稅標準比較,銷售額計算中增加了不動產,其目的:
一是這次10萬元的免稅銷售額包括了不動產,目的是要保證10萬元以下的不動產銷售能夠享受到免稅政策。
二是進一步規范稅制。不再規定原增值稅銷售額和營改增銷售額單獨核算并單獨享受政策。實施3萬元免稅標準時,原增值稅和營業稅征稅項目銷售額分開計算,兩個可以疊加,月銷售額執行的實際是6萬元,統一了免稅標準。也就是說,所有應稅行為加起來10萬元,這是唯一的標準。
此外,考慮到不動產銷售的特殊性,不動產銷售額相比其他應稅行為數額較大,在計算免稅額計算時,一部分小規模納稅人可能因為銷售不動產而超過了免稅標準,為此,4號公告做了比較個人性化的規定。小規模合并計算銷售額超過10萬元,要看是否是因為銷售不動產引起的,如果扣除當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沒有超過10萬元的,那么納稅人需要銷售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仍可以享受免稅政策。
總之,月銷售額10萬以下,所有應稅行為都免征,包括不動產;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上,剔除不動產再次計算,不超10萬元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免征,不動產征稅;剔除后仍超過10萬元的,全部征稅。
三、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的好處
1、降低創新創業成本;
2、增強小微企業發展動力;
3、促進擴大就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