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fā)放獎金的會計分錄(會計做賬整套案例)
發(fā)布日期:2023-03-16??正穗財稅一站式企業(yè)服務(wù)平臺
如果您有兩處(含)以上任職受雇單位并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同一月份有兩個(含)以上任職受雇單位同時為您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這可能導(dǎo)致您需要在今年匯算時辦理補稅或退稅。
為減輕您在年度匯算期間的辦稅負擔(dān),現(xiàn)提示您選擇在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扣除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并告知其他單位不再扣除。
處理方案:
方案一:
各單位同時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綜合所得匯算時,由于預(yù)繳稅款時重復(fù)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一般情況下需要補繳個稅。
方案二:
按照稅務(wù)局提示:選擇在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扣除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并告知其他單位不再扣除,綜合所得匯算時,也有可能要補稅,但補稅金額會比較少。
提醒:
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補稅的,或年度匯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且不需要補稅。
舉例:
某居民個人2020年度每月從兩個單位都取得5000元工資,不考慮其他情況:
方案一:兩個單位同時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平時不交稅,由于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綜合所得匯算時,也不需要補稅。
方案二:選擇在一處任職受雇單位扣除每月5000元的減除費用,并告知其他單位不再扣除,平時則預(yù)繳一部分個稅,由于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綜合所得匯算時,也不需要補稅。
【對比】:方案一平時不預(yù)繳,匯算也不補;方案二平時預(yù)繳,匯算也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