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布吉記賬公司】教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地址錯了有沒有影響
發布日期:2023-08-31??正穗財稅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地址錯了有沒有影響
納稅人識別、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出現錯誤,屬于開票錯誤而作廢的條件,其他不影響發票認證的錯誤,地址寫錯一個字,電話,開戶行,購買方名稱開錯了,均不作為發 票作廢的條件.
根據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相關規定,專票密碼主要依靠發票代碼、號碼、開票日期,金額稅額,購銷雙方稅號這七項要素生成,所以只要不是涉及這七項要素少字符,其他的諸如地址電話、開戶信息少字,是不影響認證抵扣和入賬報銷;但一定要及時或通知對方或自行維護.那么接下來正穗財稅來帶大家介紹‘【汕尾布吉記賬公司】教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地址錯了有沒有影響’有興趣的伙伴們來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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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得有電話嗎
對于這樣的問題,應該是很多人共性的問題,小編也曾經收到很多類似的問題,今天統一答復如下:
、根據國稅發[2006]15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之第十一條 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其實早在國稅發[1995]4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使用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就做過規定:原文如下:
一、專用發票所有欄次必須如實填寫.1994年我局發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57號)【內蒙古會計人:提示: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 國稅發[2006]62號,本文自2006年4月30日起全文廢止.】中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專用發票的"開戶銀行及帳號"欄和購銷雙方的電話汕尾布吉記賬公司號碼可以不填寫.但就近期實際執行情況看,不填寫上述兩欄,發現問題后,難以及時與、銷方取得聯系,不便于對專用發票的稽核檢查.經研究,從1995年5月1日起,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填寫購銷雙方的開戶銀行、帳號和電話號碼.
二、各地稅務機關要嚴格執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對不按規定開具的專用發票(包括項目填寫不全、未蓋有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等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得有電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