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食品經營許可證】簡述發票蓋章財務章和公章有什么講究?
發布日期:2023-08-26??正穗財稅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
、發票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
: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的規,發票應當汕尾食品經營許可證加蓋發票專用章。
、發票既蓋了財務專用,又蓋了發票專用,是否可以?
3、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但是蓋的不清晰,怎么?
: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或者將發票作廢汕尾食品經營許可證/沖紅。
4、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反了(字朝下,發票還有效嗎?
答:發票有效。
、發票若未按規定加蓋發票專,會有什么影?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三十五條規,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6、發票的記賬聯要不要汕尾食品經營許可證蓋章?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內容真,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因此,發票的記賬聯無需蓋。接下來就開始看‘【汕尾食品經營許可證】簡述發票蓋章財務章和公章有什么講究?’搞不懂的看來一下哦
發票蓋章財務章和公章有什么講究?不明白的一起跟小編看看吧!
、蓋的發票專用章名稱和銷售方名稱不,該發票是否一定有問?
答:不一定。如果是經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單位,其為代征稅款的商戶代開的普通發票,應加蓋受托代征單位的發票專用,此時發票專用章名稱與實際銷售方(商戶)名稱不一,是正常的。
8、代開的發票怎么蓋章?
答: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收款方加蓋發票專用,不需要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代開普通發,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不需要加蓋收款方發票專用章。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對蓋章有什么特殊規定?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的規,《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當在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